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请逐项指出上述事项是否表明相关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如果表明相关内部控制未能得到有效执行,请简要说明理由,并提出改进建议。
(1)事项(1)表明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2)事项(2)表明内部控制未得到有效执行。 理由:向乙公司的赊销金额520 100(117 X 3 500 + 117X1 800-100 000)元已经超过了 赊销信用额度500 000元,应当获得集体决 策才能发货。建议:超过公司既定赊销信用额度的销售应 当进行集体决策,获得批准后才能发货。(3)事项(3)表明内部控制未得到有效执行。理由:因为ABC公司人为提前了发货单日 期,并提前确认了相关的主营业务收人。建议:企业发货单日期的填写应当以实际的 发货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