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通理公司20×9年1月1日租出价值250 000元的资产,该项资产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折旧,年折旧率为10%,租期为12个月,月租金600元,每半年收取一次租金(前半年收取租金时间为6月30日,后半年收取租金时间为12月31日)。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通理公司编制与经营性租赁业务有关的出租资产、年度计提折旧、每次收取租金,以及到期收回出租资产的会计分录。
(1)出租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出租资产 250 000 贷:固定资产——自有资产 250 000 (2)年度计提折旧= 250 000×10% = 25 000 元 借:其他业务成本 25 000 贷:累计折旧 25 000 (3)收取租金: 借:银行存款 3 6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3 600 (4)收回出租资产: 借:固定资产——自有资产 250 000 贷:固定资产——出租资产 25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