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兼并其他或国有企业合并,其后的企业是国有工业生产企业的,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企业改革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可以采取保留划拨方式处置,但保留划拨用地方式的期限不得超过( )年。
A.2 B.5 C.10 D.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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