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在企业年度报表审计工作中,进行了应收账款的函证。
(1)注册会计师进行应收账款函证时,关于时间有什么要求和考虑?
(2)注册会计师对收回的函证分析后,发现基本是登记入账时间不同产生的差异。请问这些差异可能表现在哪些方面?
(3)注册会计师针对未进行函证的重要应收账款需要做什么抽查工作?
(1)为了充分发挥函证的作用,应恰当选择函证的发送时间。发函的最佳时间应是与资产负债表日接近的时间,并同时考虑对方复函的时间,尽可能做到在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结束前取得函证的全部资料。
(2)表现有:询证函发出时,债务人已经付款,而被审计单位尚未收到货款。询证函发出时,被审计单位的货物已经发出并作销售记录,但货物仍在途中,债务人尚未收到货物。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将货物退回,而被审计单位尚未收到。债务人对收到的货物的数量、质量及价格等有异议而全部或部分拒付货款。
(3)注册会计师应抽查有关原始凭证,以验证与其相关的这些应收账款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