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
A.0.1% B.0.3% C.0.4% D.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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