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合同类文书的特点。
答:合同类文书的特点:
(1)协商性。合同类文书签订的前提是当事双方平等协商,双方地位绝对平等,权利和义务也绝对对等,任何一方都不能利用欺骗、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强迫对方接受不平等的条款。因此,平等协商是合同类文书的基本特征。
(2)合法性。合同类文书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和公众的支持。违背法律精神的文书是无效的,任何人都不容许利用合同类文书从事危害法律、社会和他人利益的活动。
(3)约束性。合同类文书的内容是在双方平等协商基础上订立的,是合法的,文书一旦生效,双方都必须信守。这样,合同类文书才能真正起到规范双方行为、保护双方利益的作用。任何一方如果违背了内容条款,危害了对方利益,都必须承担赔偿责任,甚至受到法律制裁。
(4)严密性。合同类文书的内容条款与双方的利益直接相关,任何漏洞或歧义都会导致某方利益的损失或不必要的纠纷。因此,合同类文书在表达上要求全面、详细、严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