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客户未在证件有效期限内更新,如以书面说明形式提出合理理由的,原则上应在证件到期后( )内更新身份证件及在我行留存的客户信息,特殊情况下可进行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年。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