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送电管理办法》规定,停送电“一支笔”原则:停电 () 、送电 () 是同一人;停电审批人、送电审批人是同一人,且审批人是公司或分厂指定的停送电审批人;停送电操作人严格按申请单执行。交接班时,原申请人和审批人与接班的申请人和审批人有明确的停送电 () ,视为“同一人”。
申请人|申请人|交接记录
《停送电管理办法》规定,停送电“一支笔”原则:停电 () 、送电 () 是同一人;停电审批人、送电审批人是同一人,且审批人是公司或分厂指定的停送电审批人;停送电操作人严格按申请单执行。交接班时,原申请人和审批人与接班的申请人和审批人有明确的停送电 () ,视为“同一人”。
申请人|申请人|交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