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由于经营期满,于2008年6月1日解散,6月30日清算结束。甲公司发生下列清算业务:
(1)收回各项应收账款158600元,款项存入银行。
(2)变卖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取得销售价款450000元(其中,应交增值税65385元),所得款项存入银行。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20000元和210000元。
(3)出售固定资产,收到价款560000元存入银行,同时按出售收入的5%计算应交营业税。固定资产原值1000000元,已提折旧580000元。
(4)以库存现金支付各项清算费用45000元。
要求:编制甲公司上述清算业务的会计分录。
(1)借:银行存款158600
贷:应收账款158600
(2)借:银行存款450000
贷:原材料120000
库存商品210000
应交税费65385
清算损益54615
(3)借:银行存款560000
累积折旧580000
贷:固定资产1000000
应交税费28000
清算损益112000
(4)借:清算费用45000
贷:库存现金4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