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公司为1家工业查账征收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假设该公司2018年年度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从业人数50人,资产总额1600万元。请问,其是否能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如果可以,应该如何履行备案手续?
该公司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O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该公司条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因此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