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和研究开发费用数额分别是( )。
A.业务招待费税前准予扣除84万元 B.业务招待费税前准予扣除44万元 C.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420万元 D.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4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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