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犯罪如情況急迫,不及報告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之1,何種情形得逕行拘提之?
(A)因現行犯之供述,且有事實足認為正犯或共犯嫌疑重大者。
(B)在執行或在押中之脫逃者。
(C)有事實足認為犯罪嫌疑重大,經被盤查而逃逸者,但所犯顯係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者,不在此限。
(D)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偵查犯罪如情況急迫,不及報告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之1,何種情形得逕行拘提之?
(A)因現行犯之供述,且有事實足認為正犯或共犯嫌疑重大者。
(B)在執行或在押中之脫逃者。
(C)有事實足認為犯罪嫌疑重大,經被盤查而逃逸者,但所犯顯係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者,不在此限。
(D)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