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股东股权比重变动超过总股本1%,或前5大股东之一出现经营严重困难、涉案、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实际控制人变更或发生公司合并、分立、清算等事项,应当于事项发生之时起( )内向人民银行报告。
A.24小时 B.5日 C.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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