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工劳[2020]229号)襄阳工务段党委关于修订《襄阳工务段铁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及安全奖惩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规定,()触碰安全“红线”的:待岗3个月
A.职工 B.干部 C.工班长 D.劳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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