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是如何对“办案的与決定处罚的分开作出规定,有何意义?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決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決定。
意义:这样规定,有利于加强制约和监督,有利于提高行政处罚的质量,保证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行政处罚法》是如何对“办案的与決定处罚的分开作出规定,有何意义?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決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決定。
意义:这样规定,有利于加强制约和监督,有利于提高行政处罚的质量,保证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