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4,单选28;2005.4,单选8)对于无体动产所在地的确定,总的原则应是()
A.法院所在地 B.所有人的住所地 C.当事人合意选择的地方 D.该项财产能被有效追索或被执行的地方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