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这个期限是( )。
A.36 个月 B.24 个月 C.12 个月 D.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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