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用户功率因数考核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对达不到标准的用户如何处理?。
用户在当地供电企业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1)100kV·A及以上高压供电的用户功率因数为0.90以上。(2)其他电力用户和大、中型电力排灌站,趸购转售电企业,功率因数为0.85以上。(3)农业用电,功率因数为0.80。对功率因数不能达到上述规定的新用户,供电企业可拒绝接电;已送电的用户,供电企业应督促和帮助用户采取措施,提高功率因数。对在规定期限内未采取措施达到上述规定的用户,供电企业可中止或限制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