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纪律处分的党员在选举工作中应如何把握?
(1)对于在1—2年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因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仍然可以当委员候选人,但从有利于工作出发,一般不要提名为候选人。(2)正在留党察看的党员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3)撤销党内职务的,2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职务,也不能推荐与原职务相当或高于原职务的职务。(4)留党察看的党员恢复权利后2年内不得担任党内职务或向外推荐担任相当于原职务或高于原职务的职务。
受到纪律处分的党员在选举工作中应如何把握?
(1)对于在1—2年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因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仍然可以当委员候选人,但从有利于工作出发,一般不要提名为候选人。(2)正在留党察看的党员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3)撤销党内职务的,2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职务,也不能推荐与原职务相当或高于原职务的职务。(4)留党察看的党员恢复权利后2年内不得担任党内职务或向外推荐担任相当于原职务或高于原职务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