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动车组客运组织暂行规定》(铁总客〔2018〕229号)适用于时速( )动力集中动车组旅客列车客运组织相关工作。
A.300公里 B.160公里 C.200公里 D.250公里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