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水泥厂10kV供电,合同约定容量为1000kVA。供电局6月份抄表时发现该客户在高压计量之后,接用10kV高压电动机一台,容量为100kVA,实际用电容量为1100kVA。至发现之日止,其已使用三个月,供电部门应如何处理?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该用户的行为属私自增容的违约用电行为,应作如下处理。1) 补收三个月基本电费100×16×3 = 4800(元)。2) 加收违约使用电费4800×3 = 14400(元)。3) 拆除私接的高压电动机,若用户要求继续使用,则按增容办理。
某水泥厂10kV供电,合同约定容量为1000kVA。供电局6月份抄表时发现该客户在高压计量之后,接用10kV高压电动机一台,容量为100kVA,实际用电容量为1100kVA。至发现之日止,其已使用三个月,供电部门应如何处理?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该用户的行为属私自增容的违约用电行为,应作如下处理。1) 补收三个月基本电费100×16×3 = 4800(元)。2) 加收违约使用电费4800×3 = 14400(元)。3) 拆除私接的高压电动机,若用户要求继续使用,则按增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