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集团“四项费用”管理办法》(淮矿财便〔2021〕143号)规定,年度“四项费用”超支,考核时等额扣减单位账面利润,并扣罚单位党政正职、分管经营负责人年薪各( )。
A.1万元 B.2万元 C.3万元 D.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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