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银监会的监管与处罚措施。
(1)持续监管措施
银监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包括市场准入监管与持续经营监管。银监会的持续监管措施包括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
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2)特别限制措施
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通常带来过大的信用风险或法律风险。
(3)接管、重组与撤销权
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监会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4)对违反金融监管行为的处罚措施
1.对业内机构、人员的处罚
对于违反金融监管法规的金融机构,银监会可以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
对于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银监会除有权责令相关金融机构对上述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可以直接对上述人员给予警告,处以罚款,或对其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2.对违反市场准入规则的处罚
对于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