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拥有乙公司70%股权。甲公司2019年年末个别财务报表中“固定资产”项目金额2 000 000元、“营业收入”项目金额3 100 000元:乙公司2019年年末个别财务报表中“固定资产”项目金额900 000元、“营业收入”项目金额1 000 000元。2019年6月2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该批商品成本600 000元、售价720 000元(不考虑增值税),款项己结算。乙公司将所购商品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购入当月即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6年,无残值,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要求:(1)编制甲公司2019年与内部固定资产交易有关的抵销分录; (2)计算甲公司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固定资产”和“营业收入”项目; (3)编制甲公司2020年与内部固定资产交易有关的抵销分录。
(1)借:营业收入720 000
贷:营业成本600 000
固定资产——原价120 000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0 000
贷:管理费用10 000
(2)“固定资产”项目应列示的金额=2 000 000+900 000-120 000+10 000
=2 790 000(元)
“营业收入”项目应列示的金额=3 100 000+1 000 000-720 000=3 380 000(元)
(3)借:未分配利润——年初120 000
贷:固定资产——原价120 000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0 000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10 000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0 000
贷:管理费用2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