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述第(1)至(4)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逐项指出上述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不恰当。“服务第一,最优之选”夸大宣传了事务所提供的服务/无根据地比较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违反职业道德守则中有关专业服务营销的要求。
(2)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业绩评价、工薪及晋升程序应当强调,提高业务质量及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晋升更高职位的主要途径,而不应当以业务收入额作为标准和途径。
(3)不恰当。在出现重大问题分歧时,只有分歧得到解决,才能出具报告。
(4)恰当。
针对上述第(1)至(4)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逐项指出上述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不恰当。“服务第一,最优之选”夸大宣传了事务所提供的服务/无根据地比较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违反职业道德守则中有关专业服务营销的要求。
(2)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业绩评价、工薪及晋升程序应当强调,提高业务质量及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晋升更高职位的主要途径,而不应当以业务收入额作为标准和途径。
(3)不恰当。在出现重大问题分歧时,只有分歧得到解决,才能出具报告。
(4)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