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该企业2020年度广告费、业务招待费的应调增(调减)的应税所得额。
广告费扣除限额=2 500×15%=375(万元)。
应调增所得额=500-375=125(万元);
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15×60%=9(万元)<2 500×5‰=12.5(万元)。
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15-9=6(万元)。
计算该企业2020年度广告费、业务招待费的应调增(调减)的应税所得额。
广告费扣除限额=2 500×15%=375(万元)。
应调增所得额=500-375=125(万元);
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15×60%=9(万元)<2 500×5‰=12.5(万元)。
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15-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