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计算甲公司2014年年末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期末余额”栏应列示的金额。
①资料一:
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不确定,且2014年年末未计提减值准备,所以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00万元,税法上按照10年进行摊销,因而计税基础=200-200/10=180(万元),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00-180=20(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0×25%=5(万元)。
②资料二:
某项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等,均为1 000万元,不产生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③资料三:
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0 000-200-100=9 700(万元),其计税基础=10 000(万元),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10 000-9 700)×25%=75(万元)。
④根据上述分析:
“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期末余额=(10 000-9 700)×25%=75(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期末余额=20×2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