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研事业单位报经批准于2019年1月1日以自行研发的专利技术作价出资,与伟华企业共同成立华丰有限责任公司(假定相关的产权手续于当日办理完毕)。该科研事业单位专利技术账面余额40万元,累计摊销10万元,评估价值300万元,华丰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科研事业单位股权比例为60%,能够决定华丰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2019年华丰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300万元,除净利润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减少额为50万元,2020年4月,华丰公司宣告向股东分派利润100万元,6月,华丰公司实际向股东支付了利润100万元。2020年华丰公司全年发生净亏损800万元,2021年华丰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200万元。假定不考虑税费等其他因素。 要求:编制与该科研事业单位的相关会计分录。
(1)2019年1月以无形资产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华丰公司(成本) 3000000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100000 贷:无形资产 400000 其他收入 2700000 (2)2019年12月31日 确认对华丰公司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华丰公司(损益调整) 1800000 贷:投资收益 1800000 确认华丰公司除净利润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减少额中应分担的份额: 借:权益法调整 3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华丰公司(其他权益变动) 300000 (3)2020年4月确认华丰公司宣告分派利润中应享有的份额 借:应收股利 6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华丰公司(损益调整) 600000 宣告分派利润后“长期股权投资——华丰公司”科目的账面余额=3000000+1800000-300000-600000=3900000(元)。 2020年6月,实际收到华丰公司发放的股利: 借:银行存款 600000 贷:应收股利 600000 同时,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600000 贷:投资预算收益 600000 (4)2020年12月31日,确认对华丰公司的投资损失 可减少“长期股权投资——华丰公司”科目账面余额的金额为3900000元。 借:投资收益 39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华丰公司 3900000 备查登记中应记录未减记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为900000元(8000000×60%-900000)。 (5)2021年12月31日,确认对华丰公司的投资收益。 可恢复“长期股权投资——华丰公司”科目账面余额为300000元(2000000×60%-900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华丰公司(损益调整) 300000 贷:投资收益 3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