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本工程每10日的计划工作预算成本(BCWS)。
每10日的计划工作预算成本(BCWS)计算如下:
(1)第1-10日BCWS:(1+3)人×600元/人.天×10天=24000元。
(2)第11-20日BCWS:(1+5)人×600元/人.天×10天=36000元。
(3)第21-30日BCWS:(1+5)人×600元/人.天×10天=36000元。
(4)第31-40日BCWS:(1+5)人×600元/人.天×10天+(1+2)人×600元/人.天×10天+2000元/台×l0天=74000元。
(5)第41-50日BCWS:(1+2)人×600元/人.天×10天+2000元/台×10天=38000元。
(6)第51-60日BCWS:(1+2)人×600元/人.天×10天+2000元/台×10天=38000元。
(7)第61-70日BCWS:(1+3)人×600元/人.天×10天=2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