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有哪些要求?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的要求:
①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应在工程准备开始阶段就建立起工程技术档案,汇集整理有关资料,把这项工作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这些资料由建设单位分类立卷,在竣工验收时移交给生产使用单位统一保管。
②凡是列入技术档案的技术文件、资料,都必须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正式审定。所有的资料文件都必须如实反映工程实施的实际情况,工程技术档案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遗失损坏,技术资料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