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外资金融机构的种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外资金融机构,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下列金融机构:总行在中国境内的外国资本的银行(简称独资银行);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的分行(简称外国银行分行);外国的金融机构同中国的公司、企业在中国境内合资经营的银行(简称合资银行);总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外国资本的财务公司(简称独资财务公司);外国的金融机构同中国的公司、企业在中国境内合资经营的财务公司(简称合资财务公司)。
简述外资金融机构的种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外资金融机构,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下列金融机构:总行在中国境内的外国资本的银行(简称独资银行);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的分行(简称外国银行分行);外国的金融机构同中国的公司、企业在中国境内合资经营的银行(简称合资银行);总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外国资本的财务公司(简称独资财务公司);外国的金融机构同中国的公司、企业在中国境内合资经营的财务公司(简称合资财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