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杰克从国外携带若干物品入境,我国某地海关认为属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并处300元罚款,杰克不服,向上级海关申请复议。上级海关作出维持原海关行政处罚的复议决定。于是杰克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行政诉讼。问题:(1)人民法院应否受理此案?为什么(2)本案应由何地何级人民法院受理?为什么(3)杰克能否以两级海关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为什么
(1)人民法院应受理此案。其一,没收财物与罚款均属行政处罚,是可诉性具体行行为;其二,在法定期间内起诉。(2)应由原海关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应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从级别管辖看,应由中级法院作为受理海关案件的一审法院。(3)杰克不能以两级海关作为共同被告起诉。因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机关决定的,由原行政机关作被告。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