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抗战胜利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各级设立的秘书机构。
(1)中共中央军委、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中都设有办公厅。(2)大军区、兵团、军的机关中,设有秘书处。(3)军以下单位设秘书科、秘书股。(4)连、营则设专职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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