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对上级领导人批示文件的承办方法。
(1)秘书部门收到上级领导人的批件后,应立即呈送本级领导人阅示。(2)按照本级领导人的批示意见,迅速转交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3)如果情况重大且紧急,应提出办理时限。(4)将办理结果上报上级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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