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合作原则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提出:“与家长配合,根据幼儿的需要建立科学的生活常规。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睡眠、盟洗、排泄等生活习惯和生活自理能力。”“家庭是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并积极支持、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在生活教育方面,家庭对孩子的溺爱和包办,易使孩子养成依赖性和被动性,加剧孩子在园生活的适应困难。因此,幼儿基本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和良好生活卫生习惯的养成需要家园一致的教育行为。教师和家长应该经常沟通,形成教育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