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简述回购业务的特点。
①回购业务主要涉及双方当事人,一是资金融入方,也称正回购方;二是资金融出方,也称逆回购方。 ②交易对象多为政府债券。也包括一些有价证券,如,大额存单以及各种可抵押的有价证券等。 ③风险较小。由于是用有价证券特别是政府债券做担保进行融资,风险较小,其利率一般也稍低于同业拆借市场利率。 ④成交方式灵活。回购业务可以由双方直接成交,也可以通过经纪人或固定的交易场所间接成交。 ⑤回购业务的交易金额一般较大。 ⑥由于有价证券出售方融进的资金不是其所吸收的存款,因此不需向中央银行缴纳存款准备金。 ⑦期限长短不一。短至1日(隔夜),长至半年,但一般期限较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