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务派遣内容做出修改,并从2013年7月1日起生效,与劳务派遣相关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1)资格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设立程序。 1)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 2)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3)合同体系。 1)在组合劳动关系的运行中,存在两种合同:其一为形式用人主体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其二为劳务派遣机构与接受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 2)劳动合同的内容不仅应当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一般法定条款,为适应劳务派遣的特殊需要,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