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乙以一专利作价30万出资。公司成立1年后,吸收丁入股。2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乙作为出资的专利出资时仅值10万元,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10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丙补足 C.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丙、丁补足 D.乙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正确答案B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乙以一专利作价30万出资。公司成立1年后,吸收丁入股。2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乙作为出资的专利出资时仅值10万元,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10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丙补足 C.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丙、丁补足 D.乙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正确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