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无明确受赠人的捐赠进口物,可由()作为受赠人接收。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B.中华慈善总会 C.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D.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E.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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