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拍卖的实例(如:艺术品拍卖),分析其基本特点。
拍卖的三个基本特点(或基本条件)是: (1)拍卖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买主。即凡拍卖,均表现为只有一个卖主(通常由拍卖机构充任)和许多可能的买主,从而得以具备使后者相互之间能就其欲购的拍卖物品展开价格竞争的条件。 (2)拍卖必须要有不断变动的价格。即凡拍卖,皆非卖主对拍卖物品固定标价待售或买卖双方就拍卖物品经讨价还价后成交,而是由买主以卖主当场公布的起始价为基准另行报价,直至最后确定最高价为止。 (3)拍卖必须要有公开竞争的行为。即凡拍卖,都是不同的买主在公开场合针对同一拍卖物品竞相出价,而倘若所有买主对任何拍卖物品均无竞拍兴趣,没有任何竞价行为发生,拍卖就将失去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