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并回答问题。澳大利亚NW公司和新加坡的 HaiLee公司签署了一份出售金属材料的贸易合同,部分内容如下:①1吨铜管,CIF新加坡。要求铜管的直径为8毫米,铜管用于产空调生产。2000根钢条,FOB悉尼。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法律适用条款,但两国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 HaiLee公司收到的铜管直径为12毫米,不适用于空调生产。另外,当钢条装船时有一捆(100根钢条)调入水中(在码头与船舷之间)。指出FOB合同中卖方(NSW公司)承担的主要责任。
(1)在约定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的装运港,按照该港习惯方式,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只上,并通知对方。(2)承担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和费用。(3)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和其他官方许可,并办理出门海关手续。(4)提交商业发票和自付费用向买方提供证明货物已按规定交货的通常单据或相等的电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