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行政裁判制度的变革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宪政改革的大背景下,英国行政裁判制度的变革主要有以下几点:(1) 明确地肯定了行政裁判所的司法性质。在 2005年《宪政改革法》出台两年后,又通过了 《裁判所、法院和执行法》,这两部“宪法性法. 律”均宣布裁判所是英国司法体系的组成部 分,受到司法独立原则的保障。(2) 在新成立的负责司法行政管理事务的司法部下设立裁判所服务局,管理所有中央裁判所行政事务。(3)确立了两级裁判所结构。原有裁判所的管辖权全部移交给两级新设立的裁判所,即初审 裁判所和上诉裁判所。初审裁判所主要负责 审理一审案件,可以处理事实和法律问题。 上诉裁判所主要负责受理不服初审裁判所裁 决的上诉案件。(4)行政裁判所由法律人士和专家组成,分别被 授予“裁判所法官”和“裁判所成员”身份,都享有完全独立的司法权。同时设立裁判所高 级主席,负责对全国的裁判所进行监督。(5)为确保裁判所公正、独立地处理案件,成立了裁判所程序委员会,负责制定行政裁判所的 基本程序规则。(6)建立了行政司法和裁判所委员会,从整体上监督整个行政司法体系,协调法院、裁判所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