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英国议会对内阁进行牵制的形式。
(1)质询,指议员在议会会议期间,就政府的施政方针、行政措施以及其他事项,向政府首脑或高级官员提出质疑或询问并要求答复的活动。如有争议,可在下院进行盘问。它是议会监督政府的一种方式。(2)辩论。议员若不满于对所提质询的答复,可提出动议,将质询案改为辩论案,一旦动议成立,便可在下院进行辩论,向政府施加压力。(3)批准立法。尤其是对政府的预算案和其他议案,没有下院的通过便不能成为法律。(4)倒阁,下院可提出不信任动议,如获通过,内阁就必须辞职或解散下院,重新进行大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