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贷款原则及其相互关系。
一、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贷款的发放和使用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原则二、这三项基本原则既相互矛盾又相互统一:1、从总体上看,这三项原则是统一的,它们从不同的方面共同保证银行贷款活动有序、高效地进行。其中,安全性是关键,贷款的盈利要以贷款的安全为前提,只有保证贷款的安全,才能获得盈利,而要保证贷款的安全完整,贷款必须获得盈利,因为只有盈利才是银行补偿贷款风险损失的资金来源;流动性是条件,只有保证贷款的按期回收,实现信贷资金的良性循环,才能巩固银行信誉,扩大银行存贷款业务,进而才能提高银行的盈利水平;效益性是目标,银行所以要保持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其最终目标是提高经济效益,包括银经济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2、银行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之间又往往存在着矛盾。长期贷款安全性差,流动性低,但盈利水平高,效益性好;短期贷款安全性好,流动性高,但盈利水平低,效益性差。如果扩大长期贷款的比例,虽然可以提高贷款的效益性,但由此会降低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反之,如果扩大短期贷款的比例,虽然可以提高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但要以降低银行的效益性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