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教育方法与教育方式的区别与联系。
教育方法在生动和具体的教育过程中可以分解为一系列具体的活动细节或组成部分,称之为教育方式。教育方法可以理解为具体教育方式的合理组合。例如我们运用“讲授法”(或教授法)时,可以采用介绍信息的方式,活跃注意的方式,加速识记的方式(即采用各种记忆、联想的方法等),比较、对比、划分要点,归纳和演绎等逻辑推理的方式等。教育方式对方法来说具有局部、从属的性质。但是教育方法与方式之间是有彼此联系的。没有具体的教育方式,也就无法形成由这些方式组成的有联系的整合即教育方法。同时,教育方式和方法在一定教育情境中又是可以互相转化、互相代替的。在某种情况下,教育方法是达成教育目标的独立途径,而在另一种情境中,它又可能成为带有局部工具效应的教育方式。例如谈话法是形成一定价值观念的基本教育方法之一,但在另一种情况下,比如实施情境陶冶或教授法的过程中,它又可能只是组成整个大的教育方法的具体教育方式之一。教育方式具有相对独立的意义,它在不同教育方法中的意义与作用并不一样。当然,如果不组合成教育方法,教育方式本身往往就是无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