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享有哪些权利?
按照《海洋法公约》第56条的规定,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以下权利:(1)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自然资源为目的主权权利;(2)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如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等其他活动的主权权利;(3)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和保全等方面拥有管辖权。
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享有哪些权利?
按照《海洋法公约》第56条的规定,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以下权利:(1)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自然资源为目的主权权利;(2)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如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等其他活动的主权权利;(3)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和保全等方面拥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