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在国有独资公司中,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策的事项。
答:(1)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3)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等。P241
简述在国有独资公司中,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策的事项。
答:(1)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3)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等。P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