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一,前者合同当事人不能左右合同的效力,后者当事人可以左右合同的效力;二,前者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无效,合同都确定无效;三、诉讼与仲裁不是前者的必经程序,而是后者的必经程序,前者没有时效期间的限制,后者收时效期间的限制;四,两者欠缺合同有效条件的种类不同。
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一,前者合同当事人不能左右合同的效力,后者当事人可以左右合同的效力;二,前者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无效,合同都确定无效;三、诉讼与仲裁不是前者的必经程序,而是后者的必经程序,前者没有时效期间的限制,后者收时效期间的限制;四,两者欠缺合同有效条件的种类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