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酒厂以生产葡萄酒为主,为了树立良好形象,扩大影响,甲厂决定提出“葡萄酒”商标注册申请,使用商品为红葡萄酒、白葡萄酒。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请问:(1)该商标注册申请能否被核准?为什么?(2)如果商标局驳回该注册申请,甲厂不服,应该怎么办?
(1)不能获得核准。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仅仅直接表示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2)甲厂不服驳回注册申请的裁定,可以在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如果甲厂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