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孟子性善论的内容。
性善论是孟子政治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础。他认为,人的本性是“善”的,即生来就具有善心。在他看来,人皆有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心。“侧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也,我固有之也”。这就是说,仁、义、礼、智这些思想道德,不是由于受外界影响而形成的,而是人生来就有的。最主要的是“恻隐之心”的“仁”。他比喻说,人们突然看见小孩将掉到井里,都自然产生惊骇与同情之心。这时,人们都会前去救他,而思想上并没有名誉的念头和其他打算,而是人性本来就有“恻隐之心”的缘故。孟子的“仁政”说就是从这钟“性善”论引申出来的,他认为,人人都有对别人的恻隐、同情之心,即所谓“不忍人之心”,诸侯国君也不例外。如果国君把这种“不忍人之心”“扩而充之,推而广之”,用到政治上,就是“仁政”。只有实行这种“仁政”,才能统一天下。